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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℃以上作业中暑可申请工伤

更新时间:2012-11-05 09:47:30点击次数:3066次字号:T|T

  35℃高温天气,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,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,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劳动者加班;37℃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,并在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;40℃,应当停止当日室外作业。《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》的出台将使黑龙江省职工权益得到更好保护。这是从黑龙江省总工会获悉的。

  高温天气即将来临,全国总工会、卫生部等国家四部委联合修订起草了《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》,黑龙江省在******时间集中宣传,并严格监督落实。省总相关负责人介绍,《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》对“高温天气”做了明确规定,即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******气温35℃以上的天气。《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》还规定,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,可申请工伤认定;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、未成年工等人群在35℃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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