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定首页 | 添加收藏 | 联系我们
刘剑锋


   

联系人:刘律师

电话 18088705233

座机 82288061

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 >> 新闻动态 >> 详细内容

内蒙古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

更新时间:2012-11-05 10:42:11点击次数:1253次字号:T|T

  目前内蒙古已启动了第四批40个旗县市(区)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,实现了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。截至9月末,全区已有527.9万人参保,有183万人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。据悉,内蒙古自治区将“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”列入2012年为群众办“十件实事”之一。截至9月末,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、城镇基本医疗、失业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462万人、946万人、232万人、241万人和269万人,分别完成扩面任务的101.5%、102.9%、99.7%89.4%和99%,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%。

  今年年初,内蒙古再次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,月人均增加220元,涉及退休人员132万人,调整后,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770元。目前,各盟市、旗县普遍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,充实了经办力量,并对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。自治区采取多种形式,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,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,确保年底前实现参保人数达到720万人的目标。

地址:哈尔滨市长江路130号乐业大厦815 手机:18088705233  技术支持:龙采科技 黑ICP备12004740号